修改证书信息指南
一、内容
证书个人信息有误,需重新发证。
二、条件
1、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
2、证书为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进行修改:
(一)姓名其中一个字同音字或者错漏一字;
(二)身份证号错一两位数字;
(三)因换二代身份证重号等原因导致身份证号需全部更换;
三、需提交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大一寸免冠白底光面无花边相片1张(已实行采集电子照片的职业无需提供);
(三)以下情况须另附相应证明材料:
若因换二代身份证重号等原因导致身份证号需全部更换的,必须提供加盖公安部门公章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户口本等)。
四、办事程序
(一)申办人将相关的资料提交到到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综合服务科办理。
(二) 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证书修改补发申请表》(个人或集体),表格请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网址:www.gdosta.org.cn)首页“常用表格”栏下载
(三)对资料齐备的予以受理。
(四)审查完毕,发放《证书修改补发回执单》。
五、办理时限
交齐申办材料十五个工作日后凭回执单领取新证。资料不齐全需要重新提供有关材料的,自重新提交之日起重新计算。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办理地点
广东就业服务大厦5楼综合服务科(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546号)。
九、注意事项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配发到位情况下,证书领取时间不变,否则,适当延长,详情请咨询:020-83184171。
2.证书持有人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证书信息修改后不再补发证书,改由出具统一书面证明(模板见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栏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明(模板)”)。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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